「「降半旗致哀的人有哪些」降半旗致哀的由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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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990年6月,《国旗法》通过之前,国旗在什么情况下变成半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迄今为止,已有20位国家领导人在半旗志哀,分别是任弼时、罗荣桓、谢富治、何香凝、邓子恢、李富春、董必武、康生、周恩来、朱德、毛泽东、郭沫若、罗瑞卿、苏振华、刘少奇、宋庆龄

降半旗,也称为降半旗,是公众哀悼的重要礼节。根据我国国旗法的规定,下半旗,必须先将国旗升到杆顶,再降到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杆全长的1/3。下降时,必须先把国旗升到杆子顶上,然后下降。降半旗是国家的行为,一般在一些重要人物死亡、重大不幸事件、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,向全国人民表示哀悼和悼念。其间,全国各公开场合的国旗,驻外使节、领事馆国旗应当降半旗表示哀悼。

在1990年6月,《国旗法》通过之前,国旗在什么情况下变成半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迄今为止,用半旗哀悼的国家领导人有20人:林弼时(1950)、罗荣桓(1963)、谢富治(1972)、何香凝(1972)、邓子恢(1972)、李富春(1975)、董必武刘少奇(1980)、宋庆龄(1981)、廖承志(1983)、刘伯承(1986)、叶剑英(1986)、胡耀邦(1989)。这20人作为半旗志哀的领导人,去世前要么是正国级领导人,要么曾任正国级职务的有任弼时、董必武、康生、周恩来、朱德、毛泽东、刘少奇、宋庆龄、叶剑英、胡耀邦共10人

1990年6月《国旗法》年通过至2015年,11位国家领导人出殡时降半旗,其中除元帅徐前、聂荣臻外,李先念、邓颖超、王震、姚依林、陈云、邓小平、彭真、杨尚昆均为政治局常委或其他正国这表明,1990年以后,为国家领导人降半旗哀悼的标准,事实上更加明确。

2015年6月19日清晨,为悼念乔石同志,北京天安门、新华门、人民大会堂、外交部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、政府所在地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各国境口岸、外海机场、驻华使领馆降半旗致哀。2015年7月22日清晨,为悼念万里同志,北京天安门、新华门、人民大会堂、外交部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、政府所在地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各国边境口岸、外海机场、驻华使领馆降半旗致哀。2019年7月29日清晨,为悼念李鹏同志,北京天安门、新华门、人民大会堂、外交部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、政府所在地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各国边境口岸、外海机场、驻华使领馆降半旗致哀。
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新冠抗击肺炎疫情斗争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在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当天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。其间,全国和驻外使领馆降半旗致哀,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。从4月4日10时开始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空袭警报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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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 2022-04-25 11:04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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